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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金英代理民事抗诉案件获终审胜诉判决

2019年9月,当事人Y因其公司所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被法院追加为被执行人,Y向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求助。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的承办律师审查案件资料后,立即代理Y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同时在调查取证时发现公司所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的判决错误,遂代理向法院提出再审、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诉。再审因超期被驳回,第三人撤销之诉、申诉无果后,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再次代理向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申请民事抗诉。

 

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提请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抗诉,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审,2021年6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原审诉讼请求。

 

执行异议之诉案件胜诉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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