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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成功代理上海高院全国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

2021年9月29日,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上海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宣判,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赔偿1.23亿元,该案系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全国首例证券纠纷普通代表人诉讼案件。

 

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中小投资者成功索赔,后续执行将继续代理推进。上海金英律师事务所继续征集其他中小投资者对上市公司及相关人员提起证券索赔诉讼,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判决中仍存在问题:1、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认定错误,法院认定的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7年8月26日(2017年半年度报告),但我们认为虚假陈述实施日应为2017年7月13日(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虚假陈述行为包含《2017年半年度业绩预增公告》;2、法院认定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并采用“同步指数对比法”予以扣除,我们认为本案不存在证券市场系统风险因素,且“同步指数对比法”是对实施日与揭露日全区间段进行计算扣除,不符合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特点。以上问题将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我们将代理中小投资者申请再审,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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